1843年4月5日,維多利亞女皇頒佈了《英王制誥》(Letters Patent,即"香港憲章"),宣佈設置"香港殖民地",
確定了香港的地位和政權性質。與此相關,《英王制誥》規定派駐香港總督,授予其廣泛的統治權力,主要包括:


(1)港督有諮詢立法局後制訂香港法律和法例的全權;
(2)港督有權召開行政局會議,後者的任務是提供諮詢,
協助港督制訂政策;
(3)港督有執掌和使用香港殖民地公章的全權;
(4)港督有代表英王授予私人或團體土地的全權;
(5)港督有權委任按察司及太平紳士;
(6)港督有將任何香港官員停職之權;
(7)港督有權赦免罪犯或減刑;
(8)港督有權赦豁免50鎊以下之罰金;
(9)香港所有文武官員和居民都應服從港督。

《英王制誥》規定了英國政府及香港總督統治
香港的權限,對設立行政局、立法局也作了原則
規定。《王室訓令》(Royal Instructions)是
1843年4月6日以英王名義頒發給首任港督砵甸乍
的指示,主要涉及行政局及立法局的組成、權力和運作程序,以及港督在兩局的地位和作用,議員的任免,如何作
出決議和制定法律等。《王室訓令》是對《英王制誥》的補充,二者具有同等效力。
根據上述兩個命令,香港總督作為英國國王派駐香港的代表,擁有極大的權力。香港所有的官吏、軍民等都要
服從他的管轄。他是行政局和立法局的當然主席。立法局通過的法案必須經過總督同意才能成為法律。他擁有
香港三軍總司令的名義。此外,還有任命法官和其他政府官員、頒佈特赦令權力。




歷代港督 :

第一任:砵甸乍(Sir Herry Pottinger)

出任年份:一八四三年至一八四四年

砵甸乍爵士曾在鴉片戰爭時卒艦東來,攻陷虎門,迫使奕山投降。後來,英國海軍長驅直入香港,逼近南京,
清廷屈服,與英國簽訂<<南京條約>>。條約中,中國割讓香港給英國。砵甸乍因有功,所以被英國派往香港,
擔任第一任港督。他是本港歷史上任期最短的一位港督。他成立了議政局(行政局前身)和定例局(立法局前身)
。在他統治下,香港成為了英國鴉片商向華傾銷的主要中途站。最後,他在港受到孤立而離去。

第二任:戴維斯(Sir John Francis Davis)

出任年份:一八四四年至一八四八年

戴維斯爵士是歷史上最不受歡迎的一位港督。他是一位中國通,但不受香港英國商人支持而黯然離港. 在他
任期內,面對最大的問題是財政緊黜,所以,他逐步開徵一系列稅收,如地稅、專利稅,但在徵收人頭稅時,
卻遭到華洋人民強烈群起反對,引致罷市和罷工,令人們都十分憎恨他。

第三任:般咸(Sir Samuel George Bonham)

出任年份:一八四八年至一八五四年

般咸爵士大量節省政府開支,力求收支平衡,並在行政局和立法局加入非官守議員。另外,當時海盜十分橫行
,著名海盜張保仔與英國海軍苦戰一個月才被剿滅。

第四任:寶靈(Sir John Bowring)

出任年份:一八五四年至一八五九年

寶靈爵士上任時已經有六十五歲,是本港歷史上最老的港督,他頒令使販運廉價華工出洋的「豬仔館」合法化
,同時亦是引發英法聯軍侵華的港督,最後英國獲九龍半島租借權。最後不受居民支持而離開香港。

第五任:羅便臣(Sir Herculers Robinson)

出任年份:一八五九年至一八六五年

羅便臣勳爵就任時只有三十五歲,為歷任最年輕的港督。他上任即遇上了旱災,遂建築了薄扶林水塘,引水
供應市區。一八六五年割讓了九龍半島。同時,他又改革幣制,發行郵票。

第六任:麥當奴(Sir Richard Graves Macdonnell)

出任年份:一八六六年至一八七二年

麥當奴爵士大開賭禁,但受到教會方面強烈反對,五年後恢復禁賭,另外,他撥款資助東華三院,創立消防局
、郵電局。而大會堂亦在他任內興建。

第七任:堅尼地(Sir Arthur Edward Kennedy)

堅尼地爵士任內曾發生最猛烈的颱風襲港,五千八百人遇難。為改善當時的治安,他招募了很多中國人加入
警隊,他並批准匯豐銀行印行一元紙幣,為香港發行紙幣之始。

第八任:軒尼詩(Sir John Pope Hennessy)

出任年份:一八七七年至一八八二年

軒尼詩爵士委任伍廷芳為首位華人立法局議員。他並對中國歷史遺留的「妹仔」問題十分關注,並成立了
保良局以保護她們。

第九任:寶雲(Sir George Ferguson Bowen)

出任年份:一八八三年至一八八五年

寶雲爵士任命黃勝為首位太平紳士,成為第二位立法局非官守華人議員。他又改革立法局,提出官守議員由
五人增至八人,非官守議員由兩人增至五人,當中至少包括一位華人。最後以身體久佳為理由而退休。

第十任:德輔(Sir George William Des Voeux)

出任年份:一八八七年至一八九一年

德輔爵士可算是不折不扣的種族歧視者,任內制訂一項<<歐人住宅區保留法例>>,阻止華人遷入洋人住宅區。
此外,他是首位推動填海工程,擬定長遠開闢土地計劃的港督。

第十一任:羅便臣(William Robinson)

出任年份:一八九一年至一八九八年

羅便臣爵士在任內發生了可怕的鼠役,在兩個月內死亡人數超過二千五百人,為此他頒布嚴格的
<<建築物條例>>,重整環境惡劣地區。由於他的名字與第五任港督相同,為免混淆,他成為首位沒有街道
或建築物命名的港督。

第十二任:卜力(Henry Arthur Blake)

出任年份:一八九八年至一九零三年

卜力爵士曾因新界租界而發生錦田喋血事件,英軍受到原居民反對而進侵吉慶圍。另外,城寨主權問題亦是
他任內與兩廣總督李鴻章訂定,而九廣鐵路的協議亦在他任期內達成。

第十三任:彌敦(Matthew Nathan)

出任年份:一九零四年至一九零七年

彌敦爵士任內遇上了最嚴重的颱風,維港內八成漁船被吹翻沉沒,死傷逾萬人,為此,他不惜代價在港興建
避風塘,他並在九龍開闢一條主幹道,即現時的彌敦道。

第十四任:盧押(Fedrick Lugard)

出任年份:一九零七年至一九一二年

盧押勳爵將香港所有的鴉片煙格封閉,其後又禁止製成的鴉片入口。此外,他將當時的西學院和香港工學
合併,另加一個文學院以創立香港大學。

第十五任:梅含理(Francis May)

出任年份:一九一二年至一九一八年

梅含理爵士從裴濟群島到港履新時,在卜公碼頭遇到槍擊,成為本港歷史上,唯一被行刺的港督,他於任內
設立警察訓練學校,從此加入警隊人士,均先要接受訓練。

第十六任:司徒拔(Reginald Edward Stubbs)

出任年份:一九一九年至一九二五年

司徒拔爵士上任不久,即遇到香港海員大規模的罷工,全港船公司,公共交通因此停頓。其間港府頒令禁止
食品出口和貯藏食物以應需要。

第十七任:金文泰(Cecil Clementi)

出任年份:一九二五年至一九三零年

金文泰爵士面對省港澳大罷工後的蕭條,要求英國緊急撥款三百萬鎊救急,他亦推出新工廠法例,禁止僱用
童工,以及頒令所有「妹仔」必須註冊。

第十八年:貝璐(William Peel)

出任年份:一九三零年至一九三五年

貝璐爵士遇上了全球經濟不景,因而成立節省委員會,削減開支,包括聘請大批非歐藉人士,同時,實行
按層徵收樓宇差餉,醫院亦開始聘用華人為護士。

第十九任:郝德傑(Andrew Caldecott)

出任年份:一九三五年至一九三七年

郝德傑爵士力促改革政府僱員計劃,用華人代替政府部門中工作的歐洲人,另外成立市政局。他又下令將
啟德機場改為民用機場。

第二十任:羅富國(Geoffry Stafford Northcote)

出任年份:一九三七年至一九四一年

羅富國爵士上任時正值中日戰爭,大量難民湧來港,使人口急升至一百六十萬。在日軍瀕臨港境之際,他只為
外藉人士撤僑,並沒有理會香港人,而他退走時,日軍已開至深圳邊界。

第二十一任:楊慕琦(Mark Young)

出任年份:一九四一年至一九四七年

楊慕琦爵士任內正值日軍佔領香港,他在日軍集中營被囚禁了三年零八個月,可算是在本港歷史上,最倒楣的
港督。直至日軍投降,英軍成立臨時政府,次年五月楊慕琦復任港督,一年後退休。

第二十二任:葛量洪(Alexander Grantham)

出任年份:一九四七年至一九五七年

葛量洪爵士致力改善香港社會建設,制訂五年計劃,公共房屋建設等。房屋署和社會福利署在他任內相繼成立
,他又主張英國政府承認新中國,他並以私人身份訪問北京。

第二十三任:柏立基(Robert Brown Black)

出任年份:一九五八年至一九六四年

柏立基爵士在任期間,香港發生嚴重旱災,致每日供水一次,他立即派人與中國磋商,引東江水來港。柏立基
又針對人口激增,興建徒置區、廉租屋。

第二十四任:戴麟趾(David Trench)

出任年份:一九六四年至一九七一年
戴麟趾爵士曾多次強硬鎮壓暴動,令中英關係陷低潮。但香港的教育和交通在戴麟趾在任期間有重大的突破,
經濟也開始起飛。七一年實行小學免費教育和興建獅子山隧道。

第二十五任:麥理浩(Murra Maclehose)

出任年份:一九七一年至一九八二年

麥理浩爵士主張優先處理房屋、教育和社會福利。廉政公署、房委會和香港職業訓練局都是他任內創立的。
他曾多次重組行政立法兩局,並設立區議會,他是任期最長的港督。

第二十六任:尤德爵士(Edward Youde)

出任年份:一九八二年至一九八七年

尤德爵士是唯一一位在任期間內逝世的港督,他在任內達成中英協議,簽署<<中英聯合聲明>>,同時間,
香港政制出現了重大變化,公布了代議政制白皮書,使八五年立法局引進選舉議席。

第二十七任:衛奕信(David Wilson)

出任年份:一九八七年至一九九二年

衛奕信勛爵上任後,遇到十分棘手的越南船民問題。九一年底,英越政府簽訂<<有秩序遺返船民>>計劃。
他又作出興建新機場的決定。九二年二月,英政府在沒有公布下屆港督的任命下,突然宣佈衛奕信提早退休。

第二十八任:彭定康(Chris Patten)

出任年份: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七年

彭定康是政客出身,來港就職時便打破傳統,不接受英女皇封爵。他上任不久,便推出政改方案,但遭中方
激烈反對,更被魯平點名抨擊為「千古罪人」。




港督金文泰爵士

金文泰自1925年任職港督以來,五年間積極與本地華人社群保持友好關係。另一方面,鑑於中國時局動蕩,
對香港的工人運動亦頗為在意,盡量使香港避免不必要的波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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